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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汉之庄稼汉第21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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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冯土鳖也是心知肚明,但他仍然是想反抗一下的:我只是说出了诸葛老妖想做的事情,至于这样下这般的狠手?再说了老百姓都快吃不上饭了,你们这样搞,良心不会痛吗?

世家表示哪来的老百姓?全是黔首!那是可以被当作人看的吗?不都是两只脚牲畜?

所以这就注定了蜀汉政权永远没办法与本地世家和平相处,刘备和诸葛老妖的理想是把被当作牲畜的黔首地位提高那么一点点,至少可以达到被称作百姓的地步,可是世家不愿意啊!黔首成了老百姓,那不就是从我们的嘴里抢食吗?果断不能忍啊!

王家终于能出个读书人了!当王平知道这个消息后,欣喜若狂。大清早地就开始催促府上的人准备拜师礼。

王训这老实娃子说了一句“实不是拜师,只是先跟兄长识字读书,以后有机会才引荐给师门。”同时怀疑自家大人这般隆重是否应该,然后就被王平一巴掌扇到墙上。

“咱王家非汉人,世代为人所轻贱。你老子我年轻时想识字,不知求了多少人。即便是受尽白眼,到头来仍是目不识丁。没奈何拼了这条老命才换来这么一个小小的偏将之位,这一辈子估计也就这么着了。但你却是比你老子气运好,既入了赵郎君的眼,又遇到贵人愿意教你识字,我便是散尽家财又有什么?”

“家财散尽还可以再攒回来,但这识字读书,却是可以世代传给子孙的宝物。岂是区区浮财所能比得了的?”

只是王平终究是一个降将,原本在成都就只有一个小小的院子安身,委实家底没多少。即使把自家里的东西全搬了出来,也只勉强够装满一辆马车。

这上门礼确实是少了些,王平有些担忧。

相比于满车的礼物,冯永更好奇的是王平这个人。

眼前这位身材矮小,神情仓促的中年汉子,虽然身上还穿着一件锦袍,但却完全没有穿出这件昂贵衣服的气度,反倒是给人一种乡下土老财进城的感觉。看得出来他平时应该是极少穿这种衣服的,时不时的拉一下衣服,显然很不习惯。

如果是换别人,或许还会对眼前的这个男人进行笑话一番。

王训低着头,远远地跟在王平身后,估计也是觉得自家大人穿得比较丢人,又有些害怕冯大兄会笑话,怕自家大人被看不起。

虽然往日里看不起自家的人多了,可是王训却犹为在意冯永的看法。让他松了一口气的是,冯永没有半点笑话的意思,对着自家大人行了一个后辈礼:“小子与子实兄乃是兄弟,将军即小子长辈,何以如此折煞小子耶?”

第0045章 奶酪

“不敢不敢,化外蛮人,能得贵人提点已是高攀,安敢如此奢望?”王平连连拱手,有些受宠若惊。

“王将军为何如此自轻耶?”冯永正色道,“大丈夫生于天地间,何必拘于世俗之见。将军如今只是一时困挫,一俟时机到来,自有一番事业,介时将军必然会让现今轻视之人侧目不已。”

几十岁的老男人被短短的几句话说得浑身哆嗦,王平抖着嘴唇,深深地弯下腰:“谢过冯郎君美言。他日若是有得志之时,必不敢忘冯郎君今日之赠誉。”

雪中送炭,远比锦上添花可贵得多。

你在阿里最困难的时候借他十万,得到的回报远比在他成功后再注资一个亿要多得多。

冯永嘿嘿一笑,不敢忘就好哇!我就喜欢知恩图报的人。

王平说完,起身走向马车,亲手解开那裹得严严实实的马车,掀开上面的遮盖物,只见车上大半是可以直接当钱用出去的丝绢锦布,还有一小部分是铜器,中间还夹了一两个银器。

“区区薄礼,不成敬意,还望冯郎君莫要嫌弃。”

冯永绕着马车走了一圈,看也没看那些丝绢一眼,目光倒是落在了那些器具上。顺手拿起一个铜碗,上面还有水印,估计是家里还在用的,也拿出来了。

当下轻轻地叹了一口气,说道:“我尝闻王将军家中不甚宽裕,此次拿出这么多东西,只怕家里如今只剩四壁了吧?”

王平略有尴尬地说道:“家中还是有些浮财的……”

冯永“哦”了一声,转身似笑非笑地看着王平,“我师门有句话,不知王将军听过没有?阿翁阿母,方是儿女之首位西席。”

王平长叹一声,心悦诚服地拜倒:“冯郎君真不愧高人子弟!”说完起身指了指车子,略带自嘲道,“王家所有值钱之物,都在这个车上了。先前骗了冯郎君,是我一个人的错,与大郎无关,还请冯郎君莫要迁怪于他。”

“当真是可怜天下翁母心!”冯永感慨了一句,转而对王训说道,“你须谨记今日你家阿翁为你所做的一切。”

王训躬身:“实不敢忘。”

冯永满意点点头,转身拍了拍马车,很是装逼地说了一句话:“金银有价,学问无价。令郎的赤诚求学之心,便是最好的束脩。这些俗物,便拿回去吧。”

唉,怪不得王平你投降过来后日子过得这么苦逼,还是太耿直了啊!直接把你家里的东西全拉过来,换谁谁也不敢收下啊!要真收了,一个视财如命的名声是跑不掉了,顶着一个臭名声还怎么活?

你就是只拉一半过来也好啊,这样我们既可以编出一个为子舍财求学的好父亲形像,我又可以假意推脱一番收下得了实惠,你好我好大家好,这样多好?

失败,真失败!

“我在师门专修易牙之术,喜好吃食,将军如若真有心,不如就拿个吃食当束脩吧。”

王平惊异地看了一眼王训,心里暗道:此话大郎倒也对我说过,当时还当是冯郎君的谦虚之辞,没想到说得却是大实话。幸得听了大郎的话,又做了另外一手准备。不过冯郎君这位高人子弟,也当真是洒脱得紧。

“吃食自然是有的,只是怕入不得冯郎君之眼。”王平从王训手里接过一个陶罐,打开罐口,送到冯永面前,“此物虽是可口,但在大汉却极是少见,只是不知合不合冯郎君口味。”

“咦,此乃何物?”冯永看到那陶罐中的东西黄中泛白,还带着微微的酸味,当下把那东西拿出来放手上仔细端详,目光中带着些许的不敢置信。

“此乃干酪,是羌人所制。羌人善牧羊,喜食羊奶,此物便是以羊奶所做。某曾与羌人相识,便从他们手中购得此物,但觉此物味甚美,故拿来与冯郎君尝尝。”

果然是奶酪啊!

冯永感叹,果然还是要逼着我做冰激凌吗?说的也对,没有冰激凌的夏天那能叫夏天吗?

记得小时候,家里有一个比冯永大十来岁的小姑姑,读书很聪明。可是那时家里穷,又因为重男轻女,所以读了初中就没再读了。出去打工了两年后,突然跑回家说自己攒够钱了,还想再去读高中,被她的老爹,也就是冯永的爷爷一巴掌扇晕在地上,第二天又被赶出门去继续打工生涯,之后冯永整整五年再没见过那个小姑姑。

五年后冯永上小学,是学校里的尖子,也是他们那村子有名的聪明仔。一身洋气穿戴的小姑姑回家知道后很是欢喜,带着冯永上街玩,买衣服,买文具,买补品,还偷偷给他零花钱……

最后还用家里的鸡蛋和玉米粉教他做蛋糕,做冰激凌,笑着跟他说这是她在酒店给厨房刷碗的时候偷偷学的。家里的孩子只有冯永有这个待遇,其他的都只能眼红——谁叫他们的学习都没有冯永好呢?

冯永长大后,家里宽裕了一些,偶尔也能买点零食吃。可是却发现大街上买来的蛋糕和冰激凌,根本没了记忆中的那种味道。可能是放了化学添加剂吧,也可能不是小姑姑做的,渐渐地他变得不喜欢吃蛋糕和冰激凌。

因为他固执地认为,用玉米粉做的蛋糕和用鸡蛋做的冰激凌味道,才是纯正地味道。

在冯永学会写信时,小姑姑在外面还经常给他写信,要他好好读书。但是总会发现有一些信老是丢失没收到,毕竟当时丢信也是常见的事,冯永也就没在意。只是后来跟小姑姑说了,小姑姑这才觉得有些奇怪,因为丢的那些信全是夹着有她给冯永的零花钱的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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